浙江新农都长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0-12-31下载文件:新农都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其他情况说明).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浙江新农都长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571-8838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