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3.epanshi.com/15260/news/file/长兴县南太湖天地物流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pdf
长兴县南太湖天地物流南侧地块位于长兴县李家巷镇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老虎洞村,地块总面积7842m2,地块至今未经开发利用,无工业企业生产,现拟规划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公园与绿地。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浙江长兴综合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